【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
【成 分】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酸32毫克,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纯水、黄原
【性 状】本品为红色混悬液。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适应症】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用量杯量取,用后请洗净量杯。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
1~3 12~15 3
4~6 16~21 5
7~9 22~27 8
10~12 28~32 10
一日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 格】100毫升
生产企业: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06
(1)【药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性 状】本品为红色混悬液体。
【适 应 症】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产品规格:15ml
产品单位:瓶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07
(1)【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阿司匹林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功能主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剂型】
片剂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中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上列药物的解热镇痛作用。
【贮藏】
密封保存。(1)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性状】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功能主治】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用法用量】
口服,用前振摇。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
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3. 用于风湿性疾病,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剂型】
混悬剂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
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4、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
或药师。
5、 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 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 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8、 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9、 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之作用。(1)
【主要成份】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650mg。辅料为粉状纤维素.淀粉.羟乙基纤维素,聚维酮,微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欧巴代和棕榈蜡。
【功能主治】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12-18岁儿童一次1片,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6片。使用时用水将片剂完整送服,不可将片剂咬碎或溶于水中服用。
【剂型】
片剂
【不良反应】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对胃肠刺激小,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偶尔可引起
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
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长期或一次大量长期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
度支气管痉挛。故此种病人应慎用。 4.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即使没有出现不适症状,马上取得医生的指导也是重要的。 11.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12.本品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Phosphotungstate)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Nitrosonaphthol)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日)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转
氨酶均可增加。 13.本品仅为对症治疗用药,在使用本品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故具有解热镇痛作用。本品由速释层和缓释层两部分组成,口服后速释层中对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产生解热止
痛作用,缓释层则缓慢释放对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续8小时之久。
【贮藏】
遮光、密闭(1)
【主要成份】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160毫克
【功能主治】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牙痛
【用法用量】
咀嚼后咽下,十二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剂型】
片剂
【不良反应】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 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 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 出血。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 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 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 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 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 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 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 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 增高。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阴凉(1)
【主要成份】
阿士匹灵、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
【功能主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一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剂型】
散剂
【不良反应】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药理作用】
本品中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药物的解热镇痛作用。(1)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剂 型】栓剂
【处 方】本品每枚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15克
【性 状】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栓剂
【类 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喷嚏、流鼻涕、鼻塞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直肠给药。12岁以下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发热或疼痛持续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5.不能同时再内服含有本品的其他药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
6.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如用药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就医。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贮 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产品规格:10枚
产品单位:盒
生产企业: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867
(1)【药品名称】小柴胡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产品单位:盒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光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211
(1)【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成 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产品规格:0.3g*100s
产品单位:瓶
生产企业: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050
(1)【药品名称】小柴胡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产品规格:10g*10袋
产品单位:盒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光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211
(1)【药品名称】抗病毒口服液
【主要成份】板蓝根、藿香、连翘、芦根、生地、郁金、石膏、石菖蒲、知母。
【性 状】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功 效】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感染疾患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禁 忌】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 效 期】两年。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产品规格:10ml*10支
产品单位:盒
生产企业: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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